来源:柳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7-12-5 15:31:22 字体:[ 大 中 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第12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的要求,预计本次污染过程将于12月5日结束。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5日0时解除。请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于2017年12月5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响应措施,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解除信息。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