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县长,您好: 我家在十八米街国道口半边天楼上,2017年11月13号我家开始交了暖气费,家中一直无暖气,多次与供热公司联系都解决不了,让我家再等等,直到11月25号,供热公司技术工来我家才发现把供热管接错了,出水管接到进水管,进水管接到出水管,以致家中长达12天无暖,后与供热公司联系解决赔偿问题,找供热前台收费处,让联系供热客服4010438,找供热客服又让联系供热综合办马主任13191216666,马主任又让找供热客服,供热内部相推诿,踢皮球,老百姓利益得不到解决,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找谁解决此事? (注:之后又联系了035812315,消协说不归他们管, 再打035812319,始终打不通该电话, 通过114,查询到柳林住建局03584028491,该部门说他们也只能登记下,再向供热公司反映,皮球再一次踢向供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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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
住建局回复:
因涉及业主众多,时间不统一,目前供热公司正在核算。供暖费从供热之日起开始收取。待核算完毕后,供热公司对所涉业主溢缴的供暖费全部进行退还。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