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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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审批

项目名称

民办学校办学审批 

子项目

 

项目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实施部门

柳林县教体局

受理地点

政务大厅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筹设: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机构)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申请办学的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3.资金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幼儿园须有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说明;5.校(园)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健康证明书;6.在指定银行存纳最低限额的风险保证金20万元(非学历培训机构10万元),最高限额的风险保证金根据学校规模确定;7.校(园)舍/场地消防安全合格证和具备有效法律效力的《校舍安全坚定报告》;8.租赁校(园)舍的要有不少于6年以上的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租赁合同。自建校舍需要有相关审批手续;9.填写《吕梁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审批环节与流程

实施步骤与具体要求

承诺时限

受理

窗口人员初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补证

即办

审核

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考察和验收(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

教体局局务会审定

1个工作日

办结

行政审批股办结

即办

收费依据

监督电话

4020790

办理窗口电话

0358-4021009

乘车路线

1、5路公交县委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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