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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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项目名称

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子项目

 

项目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3号第37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和商务部第52号第7条

实施部门

柳林县文广新局行政审批股

受理地点

政务大厅

办件类型

上报件

申请提交材料

一、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二)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三)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审批环节与流程

实施步骤与具体要求

承诺时限

受理

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符合标准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即办

审核

 

由工作人员审核提交材料,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核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

由首席代表审核之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不计入工作日)

1个工作日

办结

工作人员通知领证

即办

收费依据

不收费

监督电话

4011275

办理窗口电话

4050013

乘车路线

1、5路公交县委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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